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在内容上主要有三点变化:一是取消行政审批。《办法》中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将审批制改为登记制,主管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
二是简化办事程序。简化了办理登记所需的资料及税务机关办事流程。取消了实地核实环节,对符合登记要求的,一般予以当场办结。、
三是适应税制改革。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深入推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已全部纳入增值税应税范围,试点纳税人与原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额标准、可不登记范围等方面存在政策差异。因此《办法》中涉及政策差异的条款内容未列举明细规定,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按照政策规定”概括。
一句话点评:简化手续,降低一般纳税人准入门槛,对于纳税人来说是好事儿。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门槛提高
司法部新修订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学历条件大幅提高。
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一是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二是曾经取得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三是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对参加考试人员的学历要求比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的“具有高中或者中等专业以上的学历”有了较大提高。
一句话点评:活到老学到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学历条件大幅提高也是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能力的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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