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控烟标识系统和设置规范》发布

《上海市控烟标识系统和设置规范》发布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3-10-19 11:21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市健康促进委员会近日制定发布《上海市控烟标识系统和设置规范》,规范设置禁烟标识、室外吸烟点标识及引导标识,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控烟行动三部曲”,即“室内全面禁烟、室外不吸游烟、吸烟请看标识”,控烟“疏堵结合”,推进无烟环境建设。

通用禁烟标识(方形版)

含室外吸烟点信息的禁烟标识(方形版)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规定,所有禁止吸烟场所均应按要求规范设置禁烟标识,鼓励室外禁烟场所在地面喷绘禁烟标识;在室外允许设置吸烟点的场所,应按要求规范设置吸烟点,并配备吸烟点标识和引导标识。为在全市统一规范控烟标识与设置,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在向社会各界专家、专业机构和广大市民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特别制定发布《上海市控烟标识系统和设置规范》(简称《规范》)。

通用禁烟标识,适用于《条例》规定的禁烟场所,包括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儿童福利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和比赛、演出区域;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域。含室外吸烟点信息的禁烟标识,适用于《条例》规定的禁烟场所,在室外允许且可设置吸烟点的场所。

《规范》明确,标识应覆盖禁烟场所各区域、尤其违规吸烟情况多发的场所,如厕所、楼道、电梯、停车库等,在禁烟场所入口处应重点设置禁烟标识。室外禁烟场所,如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儿童福利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出入口,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和比赛、演出区域;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域应设置禁烟标识。

室外吸烟点标识的应用示例

室外吸烟点引导标识的应用示例

此外,室外吸烟点标识,用于吸烟点的位置标识,如室外吸烟点所在处、(电子)地图中、吸烟点设施设备等。而室外吸烟点引导标识,用于吸烟点的位置方向指示,如在室外允许设置吸烟点的场所,应在室外吸烟点所在区域、周围环境、场所室内区域等设置吸烟点引导标识。

为便于场所单位合理规范设置控烟标识系统,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制作控烟标识系统的电子文档,供下载使用。关注“无烟上海”微信公众号,点击“功能菜单”,点击“常用”板块中的“控烟标识系统”模块,即可下载。标识的样式可根据场所实际情况选用,大小可等比例缩放,但必须确保清晰醒目。

市健康促进委员会要求全市各成员单位、各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市各控烟监管执法部门等,根据《规范》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及管辖范围内控烟标识系统的设置及指导检查工作。本市将持续强化公共场所“控烟行动三部曲”,控烟“疏堵结合”,针对性加强禁烟场所禁烟标识张贴的监管执法力度,大力推进控烟社会共治,打造国际一流的健康城市。

(中国日报上海分社记者周文婷)

【责任编辑:舒靓】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