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3日,《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经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批准正式发布。这是我国首部关于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团体标准,对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评价方法、评价流程、评价指标等提供了全面、细致的规范标准,是中小企业合规建设领域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应运而生 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标准亟需出台
中小企业越来越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成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但中小企业的合规经营并未有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标准。
随着国内外监管环境趋严,我国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合规不起诉改革的持续深入,合规在我国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宏观层面来看,我国正在呼唤专门针中小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评价标准的出台。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仍存在诸多经营不规范、合规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亟须规范和完善。
汇智而定 高标准打造合规评价新范本
《标准》的起草工作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作为牵头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上海之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起草专家组的构成涵盖了司法机关、国内知名高校、标准院专家、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其中不乏ISO37301国际标准制定专家组成员,均有多年的合规理论与实践经验。
来自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1000余名起草人、30余家起草单位积极响应,各地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法务、专家学者以及有关的咨询公司、行业代表性企业、行业协会等参与起草工作,形成了数百份反馈报告。起草专家组认真研究审议各方面意见。在公开征集意见期间,专家组又收到社会各界提出的宝贵意见。
自2021年8月立项以来,起草专家组面向起草人进行多次专项分享,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上海等地共召开四次专家研讨会,完成三次标准文本的重大修改。起草专家组反复沟通讨论、交换意见,实地调研温州、嘉兴等地中小企业产业园区,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实际。
因时而进 首部“团体标准”将填补国内合规空白
目前,国内尚没有一个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进行评价的标准。在起草过程中,起草专家组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调研,突破了没有先例可循的困难,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空白。
《标准》确立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总体原则和方法,制定了评价机制和评价指标,明确了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核心要素,为中小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评价标准。《标准》还根据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分别针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制定了不同的评价标准。
《标准》紧密围绕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和合规建设现状,切实抓准中小企业合规建设的突出问题、关键环节,科学设计评价指标,兼具探索性、实践性、创新性。
施用而活 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标准》已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这意味着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将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标准》的制定坚持把实际应用落实在全过程、各环节,既适用于中小微企业自身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也适用于国家机关、行业协会、认证机构等相关方面对中小微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评价。《标准》发布后,有望未来可以应用于中小企业的上市合规、信贷融资、行政审批和资质认定等实务场景。
(中国日报上海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