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三省一市签署首份政府协同立法协议,明年将在多领域开展立法协作

12月23日,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等三省一市司法厅(局)以视频连线形式召开了长三角区域政府协同立法研讨会,共同探讨省际政府协同立法工作。

长三角三省一市签署首份政府协同立法协议,明年将在多领域开展立法协作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12-24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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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等三省一市司法厅(局)以视频连线形式召开了长三角区域政府协同立法研讨会,共同探讨省际政府协同立法工作。

会上,四家单位共同签署了《长江三角洲三省一市司法厅(局)区域协同立法合作框架协议》(下简称框架协议),明确了长三角政府协同立法的基本原则、合作重点、组织保障等事项。

根据框架协议,三省一市司法厅(局)将加强政府立法协作,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为契机,建立完备、高效、便捷的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合作机制,推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跨区域立法研究,促进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达到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充分发挥协同立法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

据悉,《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都明确提出,要推进区域协同立法,为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框架协议签订后,三省一市司法厅(局)将从三个方面着力推进政府协同立法:

一是强化计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聚焦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需求,统筹涉及区域协同发展的立法项目计划安排。对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立法项目,如科创协作、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立法项目作为协作立法的重点,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二是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主动将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实在协同立法工作实践中。可以采取联合调研、联合起草、分别审议、协同推进方式,对涉及协同立法项目的难点、重点、焦点问题,进行联合攻关,在事关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条款上尽可能协调有序。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立法能力。依托四地优势人力资源,探索建立区域立法人才库、立法专家库。建立高层次人才合作研究机制,推进高层次人才的共享共用。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

会议同时发布了包含40名专家的《长三角政府协同立法专家库》,后续这些专家将深入参与三省一市政府协同立法项目,充分发挥智库作用。

与会专家、政府立法工作者还就政府立法协作形式、加强科学立法以及明年立法计划协同、项目协同等政府立法协同的理论和实践展开了热烈地交流探讨。

据悉,三省一市司法厅(局)明年将在行政执法、乡村振兴、科学仪器共享等多领域开展区域立法协作。(中国日报上海分社)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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