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小巷的窨井盖,关乎群众“脚下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协同相关部门共同解决窨井盖的安全隐患,维护“脚下安全”。
12月16日,静安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静安区检察院积极推动“四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效的相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一年多以来,静安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将窨井盖综合治理作为工作重点,形成一系列工作举措,增强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的检察主动性和针对性。
成立一个工作专班,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
“四号检察建议”一经发出,静安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迅速成立一个工作专班,由分管副检察长挂帅,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抽调部门骨干力量,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守护群众脚下安全排头兵。工作专班担负起建章立制、协调联络、普法宣传等主要职责,成员间群策群力、发挥集体智慧,集中学习窨井盖的管理模式、工艺标准,共同走访关联部门,调研区域内窨井盖现状。
打通两个平台,形成窨井盖治理合力
一是打通城市运行的政府管理平台。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城市公共安全领域的协作配合,用法治化方法共同推进城市公共安全问题治理,二是打通专职联络检察官与与公安机关的定期沟通平台。将涉窨井盖及城市配套设施监督线索列为重点,由专职联络检察官定期与公安法制部门研判分析110报警系统中涉窨井盖报警的数据,发现刑事监督线索。
汇集三方线索,全方位排查“脚下线索”
一是推送数据提取。借助行政管理数据平台的“千里眼”“顺风耳”,从12345热线等系统推送的实时、动态数据中共享与城市公共安全相关的问题发现和处置情况。
二是主动排查发现。以专职联络检察官为桥梁,每周调阅110报警记录,将造成物损人伤等危害后果的列为重点必查线索,与接警派出所确认事故原因和后续处理情况。
三是第三方移送。静安区检察院开通线索征集渠道,社会公众可通过来电来访,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留言等方式提供线索。
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城市公共安全治理现成效
在学校周边、易损重点区域、辖区内军事单位周边、“头顶上”开展专项检查。根据城运中心的线索反馈,检察官将辖区内某小区外墙脱落影响居民出入安全的线索移送公益检察室,并走访现场,核实情况,解决困扰百姓的实际问题。
“五位一体”模式,着力推动长效长治
静安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了集合信息共享、提取发现、分类移送、监督督查、宣传引导“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好“脚下安全”这桩“头等大事”。
下一步,静安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持续深入推动“四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延伸公共安全治理覆盖面,将高空抛(坠)物、盲道、玻璃幕墙、消防栓等与公共安全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纳入治理范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推进社会治理、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为已任,切实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助推城市精细化管理。(中国日报上海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