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和市文化旅游局共同召开本市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言浩在发布会上介绍了上海市场主体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工作推进情况;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明,市文化旅游局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顾建斌和市规划资源局二级巡视员顾世奇分别介绍了最新出台的3份免罚清单有关情况。
据介绍,此次上海新推出的《规划资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1年版)》和《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等三份免罚清单,充分考虑了新的行政处罚法中“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和“无过不罚”三项规定,明确了31项免罚事项。
上海此前推出的6份免罚清单依据的都是原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2款“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可概括为“轻微不罚”。
今年7月15日起,新的行政处罚法实施,在第33条中除了重申“轻微不罚”要求,又进一步增加规定了“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和“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两类,可概括为“首违不罚”和“无过不罚”。
上海新推出的免罚清单进一步扩大了免罚范围,将法律中原则化的制度变为易操作的规则,不仅有利于一线执法人员高效适用新行政处罚法赋予行政执法单位的“不予处罚”裁量权,更可以直接惠及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促进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3份新的免罚清单出台后,因为文化市场免罚清单2021版覆盖了原先2020版的内容,上海免罚清单总数增至8份,覆盖了8个执法领域,共规定109项免罚事项。据不完全统计,自首份免罚清单推出至今,两年多时间里,上海市行政执法单位共适用免罚清单不予处罚4150余个案件。若以单行法罚则的最低罚款金额计算,免罚金额超过5.1亿元。
因为免罚清单的实施,四千余家市场主体实际获益。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免罚减轻了其经济负担,在疫情影响的大环境下助力其维持生存、谋求发展,对六稳六保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为上海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经验,市场主体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这一改革举措被纳入《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上海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将其上升为法定制度。2020年,上海“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被国务院列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
新行政处罚法修订过程中,也充分吸纳了本市免罚清单常用裁量因素以及免罚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的要求,还对“不予处罚”的情形作了扩充。
据上海市司法局介绍,本市还将不断深化市场主体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工作,继续拓展免罚领域并扩大相关领域免罚事项范围,年内还将继续推出新的免罚清单。(中国日报上海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