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是在党中央和国务院正确领导下,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发展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监禁刑事执行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施社区矫正。
上海从2002年8月就开始试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全市累计接收、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3万余人,近几年平均每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万4千余人,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均控制在0.2%以下。2020年,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为0.09%,大幅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保障城市安全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7月21日上午,上海市司法局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社区矫正法施行一年以来,本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级干部陈耀鑫介绍情况。
上海市司法局推出七项工作举措,切实推动法律落地实施。举措包括:加强学习研究、加强组织保障、加强项目化推进、加强督办考核、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针对性教育、加强社会面宣传。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司法部的有力指导以及全市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本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主要体现在:在全国层面率先出台省级实施细则、推动形成全面规范的配套工作制度、有效提升社区矫正标准化工作水平、优化完善三级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按需施教”的工作模式初步形成、社区矫正工作的数字化转型有效推进、全市统一的社区矫正平台基本建成等方面。全市统一设计、建设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实现市、区、街镇三级共享联通使用,设置18项执法督办要点,实现精准化信息核查反馈和业务提示督办。加强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整合社区矫正中心监控、司法所监控、移动监控、电子定位监控、视频点名等5大功能,实现指挥一体响应、应急一体处置、资源一体整合。(中国日报上海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