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 实现未成年人审判领导工作机制全覆盖

上海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 实现未成年人审判领导工作机制全覆盖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1-05-2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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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正式成立,标志着上海法院实现了未成年人审判领导工作机制的全覆盖。这是上海法院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上海落地生根的实际行动,对于进一步加强上海法院少年法庭组织机构建设,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今天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召开了上海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海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祥青出席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及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相关情况,发布会上还发布9起上海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秀案例。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意见》,要求坚持未成年人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加强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探索加强未成年人审判机构新路径。为贯彻落实《意见》的部署要求,上海高院成立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该办公室将具体统筹全市法院少年法庭的组织领导、审判业务指导、调查研究、经验总结、法治宣传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上海各中级法院(除海事法院、金融法院外)、全部基层法院(包括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也均将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

近年来,上海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始终坚持“儿童最大利益”理念,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作为优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切入点,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的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少年审判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促进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据悉,2015年至2020年,上海法院审理的一审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犯罪类型主要集中在盗窃、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罪名,与此同时,一审生效判决未成年人数及未成年罪犯占全部刑事罪犯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15年的1.55%下降至2020年的0.476%,非沪籍未成年罪犯数量亦呈下降趋势但占未成年罪犯总数比例基本保持平衡。

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广泛采用圆桌审判、法庭教育、社会调查、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的审理和执行方式,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同时不断强化少年审判的政治职能、法律职能和社会职能,主动延伸和拓展少年法庭工作服务的领域和空间,精心做好判后延伸防范未成年人重新违法犯罪。如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注册开通“小小少年”QQ网络帮教平台,第一时间给予罪错少年指导援助,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208名罪错少年加入平台,累计在线聊天、回访650余次,帮助多名少年解决就学、就业问题或给予经济援助,起到有效预防重新犯罪的良好效果;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在本市率先探索建立强制家庭教育指导制度,于2019年2月作出全国首例强制被告人不得逃避家庭教育指导的刑事判决,并于当年5月首次强制该案被告人接受第一次家庭教育指导。

今天发布的9起案例中,既有在学校门口肆意砍杀无辜小学生的黄某某故意杀人案等社会影响恶劣、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也有首例民政部门作为原告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等依据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审理的民事案件,同时还列举了创设儿童权益代表人机制等创新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

上海市人大代表马瑜表示,上海法院此次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对于上海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有着重要意义,也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希望法院能够尽快建立统一的指标体系,向社会公开未成年人审判数据,分析趋势、提出建议,让全社会更加关注这项工作,为青少年营造更好的成长环境共同出谋划策。马瑜建议,上海法院能够发挥少年审判发源地的优势,探索更多新方法、新机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指出,成立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部署要求、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实际行动,对于进一步优化上海法院少年法庭组织机构,强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专业化建设,全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上海法院将以此次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推动上海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现新的进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中国日报上海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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