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市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全市中小企业合计40.9万户,从业人员743.2万人,分别占全市法人企业总数的99.5%和从业人员总数的69.6%。中小企业是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如何通过立法来支持和保障这支生力军?
昨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此次修订是应对新形势推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需要,疫情期间“惠企28条”中的阶段性房租减免政策面向创业企业有望形成长效机制。
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规模
此次修订推进普惠金融,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条例(修订草案)》保留原条例中支持企业上市、开展债券和票据融资、鼓励金融创新等做法,同时以近年来本市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系列举措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突破,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集中于小微企业,表现为信用贷款难、中长期贷款难、续贷难。《条例(修订草案)》规定要加大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和无还本续贷等信贷产品的供给,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的规模和比重。同时,鉴于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条例(修订草案)》强调发挥市属国有银行的作用,明确国资监管部门的职责,通过加强考核促进市属国有银行积极服务小微企业。
此次修订强调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作用。《条例(修订草案)》明确要优化信用信息平台功能,支持银行创新产品、提高放款效率。2019年起,本市运用国家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和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担保机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给予奖励,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三大领域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费用,以及银行承担的评估、公证等费用给予补贴,降低企业担保费和融资附加费支出,条例对这一创新举措予以固化。
建立突发事件应对保护机制
此次修订着力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在场地方面,鼓励利用闲置厂房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生产经营场所,允许创业企业可以利用众创空间内的集中登记地办理登记。
在房租方面,明确市、区国资监管部门应当鼓励国有园区对创业企业给予租金优惠,将“惠企28条”中的阶段性房租减免政策面向创业企业形成长效机制。《条例(修订草案)》明确,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以向所在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获得一定额度的创业场地房租补贴;市区国资监管部门应当鼓励国有产业园区对创业企业给予租金优惠。在用地方面,坚持“四个论英雄”原则,采取先租后让、缩短年期等方式,降低优质中小企业用地成本。
凸显特殊保护,增强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必须予以悉心呵护。条例修订过程中,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市区两级政府迅速构建应急保护政策体系,出台一系列惠企政策,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此,《条例(修订草案)》创设建立突发事件应对保护机制条款,要求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中小企业分级分类保护机制。同时,针对小型微型企业法律意识相对薄弱、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不足的短板,提出探索将小微企业纳入法律援助范畴,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记者 王海燕)
原标题: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着力降低创业企业成本
“惠企28条”房租减免有望立法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