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套路贷”犯罪猖獗,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妨害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反响强烈。本市检察机关积极响应民声,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根本出发点,将打击惩治“套路贷”犯罪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部分,认真贯彻落实本市打击惩治“套路贷”犯罪工作方案,坚决遏制“套路贷”犯罪势头。2019年7月,上海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打击惩治“套路贷”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从组织领导、审前主导、法律监督、深挖彻查、源头治理等方面,严厉惩治“套路贷”犯罪活动。
据上海市检察机关发布,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全市检察机关批准(决定)逮捕“套路贷”犯罪案件432件879人;对260件653人提起公诉,其中373人已获一审有罪判决,82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判处罚金500万元。
自2019年7月打击惩治“套路贷”专项行动以来,共批准逮捕266件562人,占2018年1月以来总逮捕件数的61.57%、总逮捕人数的63.94%;提起公诉129件326人,占2018年1月以来总起诉件数的49.62%、总起诉人数的49.92%,反映出专项行动以来,本市加大对“套路贷”犯罪的打击。
从发案区域分布看,全市各区均有“套路贷”案发,但发案量存在区域差距。以批准逮捕案件为例,发案量前三位的是闵行、普陀、浦东,三个区发案量占全市发案总量的43.75%,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超过100人的区检察院有闵行、虹口。
从案件罪名分布看,“套路贷”案件以涉嫌诈骗犯罪为主。以批准逮捕案件为例,共857人涉嫌诈骗罪,占全部涉嫌案由的97.49%,同时伴有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这与“套路贷”犯罪以诈骗为主要手段,通过伪造公文、印章等行为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继而通过虚假诉讼、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手段实现非法占有目的的基本特征相符。
除以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软硬兼施“索债”为主要作案手段的“套路贷”犯罪外,实践中还出现了针对患者、在校学生等特殊群体实施诈骗,利用购车过程中支付定金、提车等环节时间差实施诈骗,以及借款人与小贷公司勾结骗取出借人钱款等新型“套路”模式,反映出“套路贷”犯罪形态不断变化,作案手段不断翻新的特点。(中国日报上海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