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惩治和预防知识产权犯罪,是检察机关严格贯彻中央、最高检、上海市委部署要求,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建设,助推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使命和应尽职责。上海市检察机关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从2012年起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三级院知识产权专业检察部门,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依法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益,为市场创新主体和知识产权蓬勃发展提供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和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2018年,全市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34件781人,其中审查逮捕案件201件350人,审查起诉案件233件431人,未出现捕后撤案和无罪案件。
一是案件受理总量上升明显。侵犯知识产权批捕案件同比上升37.67%,侵犯知识产权公诉案件同比上升了10.95%。
二是各罪增幅不一,商标案件始终居首。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案件量均上升,侵犯商业秘密罪有6件9人。商标犯罪案件占全部案件的89%,这类犯罪实施起来简单、获利巨大,犯罪成本小,故发案较多。
三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提高,权利人损失得到部分弥补。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犯罪领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9件48人,同比上升262.5%。通过检察机关启动认罪认罚程序,权利人的损失得到部分弥补,办案效果得到初步显现。
四是轻刑率、缓刑率比例较高,探索适用禁止令已有成功实践。2018年已生效判决187件290人,均获有罪判决,其中,重刑率10.6%(判处3年以上、不含3年),轻刑率达89.4%(判处3年以下),缓刑率为34.4%,罚金刑适用率为90%。对销售假冒品牌白酒3人判处禁止令。
(中国日报上海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