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检察院发布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案件专项分析报告 提醒企业防范“家贼”

普陀区检察院发布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案件专项分析报告 提醒企业防范“家贼”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19-10-15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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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5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普陀区检察院)召开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之一——“打击企业内部职务犯罪 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案件专项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介绍了典型案例。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企业内部员工针对企业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往往直接伴随企业经济效益的损失,且具有多发性,危害极大。为帮助企业防范“家贼”,《报告》对2015年至2019年6月该院办理的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案件进行了专项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报告》显示,2015年至2019年6月,由普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并获判的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案件共计69件92人。从犯罪主体来看,呈现出青年居多,文化程度不低的特点;其中具有一般职务的普通员工共计47人,基层、中层管理人员31人,同时与企业内部员工共同犯罪的非企业员工也有11人,虽然犯罪主体以普通员工为主,但有向单位较高管理层发展的趋势,甚至涉及企业股东、总经理等高层决策人员。2018年至今,两类案件共同犯罪增多,采取内部合伙作案或内外勾结的形式较多。

被害单位多为中小企业,犯罪行为多发生于起步阶段;除此之外,采用分公司、经销商、连锁店等经营模式的企业由于相关经营机构通常具有一定的运行独立性,故也为案件多发区。两类案件涉案金额均较大,追赃挽损工作的难度会随着涉案金额的变大而变大。

《报告》对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案件的案发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针对涉案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企业内部法制教育缺位的情况,企业应全面推进法制教育,增强员工合规意识;针对内部监督力度不够,监察手段单一,审查时间间隔较长等内部监察弱化等问题,企业应深入开展廉政监察,严守内部规章制度,对易发风险的岗位、阶段、人员设置相应的风险预警,对风险较高的予以重点关注;设立企业内部监管巡查制度,对重点部门不定期巡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风险时,及时进行处置。

尤其是新兴领域的企业发展迅速,由于技术、业务流程更替较快,互联网企业核心财物多为无形财产、技术等轻资产,财产的转移具有隐秘性、迅速性、不易察觉性等特点,因此新兴企业内部监管难度更大,部分知名互联网企业最近5年相关案件频频发生。为此,普陀区检察院围绕办案中发现的风险点,通过发布涉企典型案例,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企业堵漏建制。同时,结合大调研,依托专业化办案组,建立健全检企共建机制。“一对一”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司法救济、风险防控等专业服务。(中国日报 上海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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