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工作举措 十项创新机制 上海金融法院一周年工作成绩斐然

五大工作举措 十项创新机制 上海金融法院一周年工作成绩斐然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19-08-21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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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召开建院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通报了金融法院建院一年的工作情况,并公布了金融法院五大工作举措、十项创新机制,十个典型案例。

作为全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立足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金融法院的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执法办案、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等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依法履职 公正司法 全力服务保障大局

一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案件6600余件,标的总额超过1100亿元,案件主要类型涵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公司债券交易纠纷、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等。依法妥善审理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确立裁判规则,包括全国首例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群体性纠纷示范案件,全国首例外国人隐名代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证券从业人员操纵亲属账户炒股不服证监局高额罚款的金融行政处罚案件等,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注重执行效果,积极破解“执行难”,采取合理执行措施兼顾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利益,稳妥全额执行到位多起大标的额案件;针对金融案件执行标的额大,易引发金融市场动荡的情况,创新上市公司股票处置办法,建立契合金融案件特点的执行机制。

上海金融法院主动对接国家金融发展战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三项新的重大任务,找准找实金融司法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围绕试点集中管辖涉科创板案件,专门制定发布《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紧扣审判执行工作,从完善专业化的审判机制、健全证券群体性诉讼机制、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强化证券侵权责任落实、加大涉科创板案件执行力度、依法监督支持证券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等多个方面制定23条具体工作举措,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得到金融界、法律界专家的普遍认可。积极参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举办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下的金融审判与投资者保护”为主题的金融司法国际研讨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

建立金融风险识别、处置、防范机制。包括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建立金融风险信息反馈机制,打造大数据分析平台等,为金融审判和金融监管的高效协作提供数据支持,共同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金融风险问题采用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专题分析等形式强化预警,今年已发出司法建议7份,相关司法建议得到积极回应。

大胆探索 积极实践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上海金融法院充分发挥集中管辖、专业审判、专业队伍的机制以及资源优势,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全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分别制定2018、2019年度《上海金融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任务清单》,以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重点围绕司法责任制落实,构建新型专业化金融审判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实行“大统小分、一专多能”随机分案机制,实现公平合理绩效考核的同时,提升法官审理各类金融案件的能力。构建1+3+3的专业化审判机制。以审判委员会为指导,在院庭层面分设法官专业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和新型审判团队,辅以专家陪审、专家咨询和专家辅助等专家支持工作机制,完善专业化审判模式,提高金融审判的专业化程度。

在院级层面成立了银行业案件、证券业案件、保险业案件三个法官专业委员会,承担对内适法统一,对下业务指导,对外沟通协调三项职能。组建8个新型专业化审判团队和1个涉科创板案件专门审判团队,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针对金融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选任专家陪审员、咨询专家、引入第三方专业辅助支持,借脑借力,提升金融司法裁判的公信力。

创新以示范判决为基础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8年10月10日,上海金融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五家金融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签署《诉调对接工作协议》,实现涉金融行业组织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全覆盖;制定出台全国首个《上海金融法院关于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首创证券示范判决机制,优化证券纠纷诉调对接模式,全力推进以示范判决为基础的“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的纠纷多元化解合作机制。《规定》发布后,上海金融法院审结一起近千名股民起诉索赔一上市公司约1.69亿元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示范案件,最多一名投资者获赔18万余元。

明确使命 守正创新 建设世界一流金融法院

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发布《上海金融法院五年发展规划纲要(2019-2023)》,按照建设“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世界一流金融法院发展目标,对未来五年上海金融法院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规划任务和实施要求做出全面安排,确保上海金融法院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为全国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金融专门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受到了国际国内社会广泛关注。建院以来上海金融法院共接待国内外参访95批近1500人次,其中全国及上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访200余人次,来自英国、美国、新加坡、上合组织成员国等20个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的专家学者、代表团199人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着力打造智慧法院,建设“智源平台、智审平台、智管平台、智慧法庭”四位一体的大数据平台,其中金融审判数据分析及风险预警、庭审及文书中英文双向翻译、智能辅助办案、分类管理及绩效考核等多项具有创新性的系统在服务法官办案、促进法院管理、便利群众诉讼、协力金融监管等方面发挥了综合效能,有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

严格队伍管理,以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上海金融法院得到贯彻落实。突出能力建设,创新集法律、金融、外语为一体的高端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复合型高端金融法律人才联合培养模式,构建丰富多元的应用型审判业务培训机制和综合素养养成机制。

“我们将秉持中央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初衷,不负使命,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好最高法院和市高院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增强战略意识、创新思维和国际视野,攻坚克难,勇挑重担,开拓创新,努力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赵红院长表示。(中国日报上海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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