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第十届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作工作会议在上海崇明举行。
近年来,为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沪苏浙皖四地法院付出了不懈努力。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进更高质量法治长三角建设”主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介绍了浙江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经验做法;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分享了安徽法院“加强区域执行协作,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探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介绍了上海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做法,包括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保护知识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企业家的胜诉权益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褚红军介绍了江苏法院强化组织部署、强化重大案件审理、强化能力建设等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王旭光表示,第三巡回法庭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策部署,继续对四地法院加强司法协作给予有力支持。他提出,要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的各类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四地司法深度协作交流,着力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会上,四地高院院长签署了《关于全面加强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助交流工作的协议》。协议围绕强化重大案事件防范处置合作机制建设、深化司法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加强跨区域司法服务协作机制建设、探索创新跨区域司法大数据应用工作机制、建立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的互动交流机制、建立司法体制改革深度合作工作机制、建立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区域服务保障大局经验交流合作机制等提出了8个方面26条任务措施,为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悉,这26条任务措施具体包括加强跨区域重大刑事案件联合防范协作,加强食品药品、环境污染、海事海商、知识产权、金融等案件联动协作,深化落实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监督、警示、惩戒机制,推动信息化查控及协助执行网络的无缝衔接,推动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构建区域全覆盖、操作规则明确的委托送达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推广应用,打造“智慧法院”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加强适法统一问题的协调研判,建立司法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司法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域法院人才库和专兼职师资队伍,等等。
(中国日报上海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