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台改进服务新举措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发布政策解读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8-31 11: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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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台22条改进服务管理的新举措,将于2019年一季度之前分期分批实施。其中,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在户籍地申办出入境证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等5项便利措施将于9月1日起施行。8月30日,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对5项措施中涉及公安出入境业务的4项措施发布了政策解读(另一项为边检通关业务措施)。

据出入境管理局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管理处侯晓文副处长介绍,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的5项便利措施中,涉及中国公民办证的共有3项。分别是:

第一条,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第二条,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

第三条,内地居民在户籍地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签发时限均缩短到7个工作日。

针对第一条措施,出入境管理局介绍,9月1日起,外省市居民可在上海各出入境办证点申请异地换发、补发护照和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届时外省市申请人可在沪“异地办”、“就近办”、“多点办”换(补)发出入境证件。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外省市申请人的申办手续仍按照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需要提醒申请人注意的是,换(补)发证件适用于证件还在有效期内。

护照换发的主要情形为:1、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2、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等信息变更的;4、身份证照片变更后申请人需要更换护照照片的。

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的主要情形为:1、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2、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3、本式通行证换发电子(卡式)通行证的。

证件补发的主要情形为: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在有效期内损毁、遗失或被盗的。

外省市居民在上海首次申请出入境证件或失效重新申请的,仍需符合在沪就业、就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系本市户籍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等条件。

对于第二条措施,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外省市居民可在全市各出入境办证点申请往来港澳、台湾团队旅游签注,申办手续也按照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团队旅游签注申请人需要通过有组团资质的旅行社组团出行。

依据第三条措施,上海户籍申请人自9月1日起,申办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期限自原先的10个工作日进一步缩短至7个工作日。

与此同时,据出入境管理局外国人证件管理处蔡宝弟处长介绍,此次国家移民管理局推出的5项便利措施中,还规定有为有应急需求的外籍人员提供及时服务。

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为遇有以下三种情形的外籍人员提供即时受理审批便利:对于丢失护照急需补办签证出境的外籍人员、外籍船员及其随行家属急需申请停留证件离开港口城市转机出境的、外国旅游团成员急需申请团体签证分离出境的,凭邀请单位提供的事由说明函件、船舶代理公司担保函件或接待旅行社提供的事由说明函件,和已确定日期、座位的机(车、船)票即时受理审批。

依据原先规定,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换(补)发和申请停留证件符合受理规定的,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签发决定。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将依据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为遇有上述特殊情况的外国人提供即时受理审批签证、停留许可申请,及时做出准或不准的决定。

下一步,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将根据市局、国家移民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不断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改革新举措,进一步推进移民和出入境领域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提高效率、加强监管,不断提高移民和出入境服务管理水平。

(中国日报上海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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