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刘轶琳1月25日报道:今天上午,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崔亚东说,上海全面推进最高院《四五改革纲要》。我们将“纲要”确定的改革任务结合上海实际,细化分解为141项具体任务,抓好改革任务的点面结合、压茬推进、系统集成、落地生根。如,率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和法律原则,在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积极推进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6项改革任务,充分发挥审判特别是庭审的实质性作用。2015年12月改革启动以来,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484次;启动证据收集合法性调查程序32件,排除非法证据8件;对22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实现了对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刑事辩护全覆盖。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崔亚东说,2014年12月,在全国率先成立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三中院,集中管辖以市级人民政府为被告、以市级行政机关为上诉人、被上诉人的行政案件及特定刑事、民事案件。2016年7月,将静安、虹口、普陀、长宁四区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初步形成了具有上海特色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新格局。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4年12月,率先成立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构建了资源优化、运行科学、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机制,在确立知识产权裁判规则、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结全国首例电子竞技游戏赛事网络直播纠纷案件,为行业发展提供指引;晨光公司诉得力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等6件案件入选“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崔亚东说,上海率先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推动“立案难”问题的解决。2013年年底,在全国率先开展“立案难”专项治理,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当场立案率99.55%,居全国法院前列。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审判效率大大提升。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7.04%,40.87万件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二中院、浦东法院、长宁法院被确定为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全国示范法院”。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促进司法民主。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一审案件29.57万件,陪审率为96.31%。
崔亚东说,上海法院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我们紧紧抓住制度创新这个根本,在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先后研究制定了与司法体制改革相配套的制度80余项,为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制度遵循,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制度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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