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将建18个研发转化功能型平台
东方网1月19日消息:据《青年报》报道,上海将建设18个研发转化功能型平台,每个功能型平台原则上依托区建设,由平台所在区给予资金、空间、场地、人才引进、医疗、子女就学等配套支持。市政府新闻办昨天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科委主任寿子琪介绍新出台的《关于本市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先期启动 “1+5”个功能型平台
据悉,《关于本市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已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建设功能型平台是上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新经济、塑造发展新动能、提升科创中心集中度和显示度的重要举措,是上海科创中心“四梁八柱”的重要组成。功能型平台是连接产业界和学术界的桥梁。如IMEC利用其所拥有的在半导体领域的先进的大型研发平台和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吸引了英特尔、索尼、华为等全球著名企业在其设立合作研发基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协助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
2014年初,为进一步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功能型平台,支撑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市科委选择体制机制相对灵活的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进行试点,对标比利时IMEC等国际一流机构,着力在体制机制改革、产业技术服务、高端人才集聚等方面加快推进。
基于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的试点探索,围绕上海的科技发展特点与趋势,总结功能型平台的基本特征,初步确定拟建设18个平台。
据介绍,上海的功能型平台建设先期启动“1+5”个,包括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石墨烯产业技术功能型平台、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功能型平台、上海临港智能制造研究院、类脑芯片与片上智能系统功能型平台、集成电路产业功能型平台等。
功能型平台建设必须举全市之力,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区的资源和力量。为此,《实施意见》对加强组织领导和市区联动作出规定:建立由市科委、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科学中心办公室等部门和有关单位组成的“上海市功能型平台建设工作推进小组”,负责全市平台的规划布局、遴选推荐、组织建设和考核评估;强化市区协同联动,面向区域发展需求,鼓励和支持市区共建平台。
明确财政投入模式和考核方式
《实施意见》明确了财政投入模式和绩效考核方式。一方面,进一步发挥市区联动效应,对功能型平台财政资助资金由市、区两级共同安排。另一方面,试点“机构式资助”方式,进一步扩大经费的自主使用权,探索财政资金投入“退坡”机制。同时,引导平台协同各方资源,吸引社会化资金共同投入,实现良性互动和持续发展,实施合同式管理考核方式。以合同形式约定平台建设目标、内容、财政资金投入和评估考核指标等。委托专业机构对平台建设运行成效进行考核评估,重点关注共性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人才培养和产学研合作等内容,考评结果与财政拨款直接挂钩,并决定后续支持。
此次《实施意见》还对功能型平台建设管理和运行机制进行了规定: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平台建设由政府主导推进,协调社会各方优势力量共同参与。坚持平台的非营利性机构定位,体现公共科研属性,同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机制,引入企业化管理模式;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探索实施社会化招聘、企业化管理的用人机制,引进国内外一流人才和团队,形成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引导和鼓励高校院所和平台之间的人才双向流动,提高平台对高水平创新人才的集聚和吸引能力;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引导平台对外开放共享创新能力和资源,在促进创新协同、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加快创新价值方面发挥基础平台作用;同时,提升现有科研基地的能力,引导有条件的科研基地向功能型平台升级。打造创新合作网络,坚持全球视野、国际标准,努力将功能型平台打造成为国际化、跨区域创新合作网络的重要枢纽和节点,不断提升行业影响力和区域辐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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