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售假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一审胜诉的淘宝坚持将出售假冒五粮液卖家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月16日下午,该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一中院认定,许某的售假行为违反《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不能以已经赔偿五粮液集团为由而降低对淘宝的赔偿,判决其赔偿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4.3万元,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为让售假者疼 淘宝胜诉也要上诉
90后被告许某并未出现在宣判现场,在被淘宝起诉之前,他已被五粮液集团以侵权为由起诉至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最终他输掉官司,判赔五粮液集团7万元。2015年5月,许某的售假行为被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通过大数据模型排查发现。在收到五粮液的鉴定报告后,淘宝按照《淘宝规则》对许某的店铺进行了处罚。
去年5月,淘宝以许某售假行为损害平台商誉并造成损失为由,将许某一纸诉状诉至上海松江区法院,索赔12万元。9月21日,法院一审判处淘宝胜诉,许某赔偿淘宝损失2000元及合理支出1.3万元。对一审判决双方均不服,随后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明明赢得官司为何还要上诉?去年11月23日,二审法庭上淘宝一方道出了两点主要上诉原因:一审判决中因许某已对五粮液作出赔偿,同时认为淘宝的打假成本不应该让售假者承担,故而减轻许某在该案中的责任,这两点理由适用法律错误,应予以纠正。
二审改判:售假者违反协议影响淘宝商誉
1月16日下午2时,由上海一中院刘力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的“淘宝打假案”开始宣判。
刘力副院长当庭宣读判决书:“许某负有不得在淘宝平台上销售或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的义务,其行为违反了2015年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构成违约……淘宝公司要求赔偿商誉等损失的主张具有法律依据。”
1月16日,淘宝诉售假五粮液卖家一案二审在上海一中院宣判,阿里胜诉。(法院供图)
对于双方争论的是否应该合并赔偿的问题,一中院认为虽然许某因售假行为承担了一次法律责任,赔偿了五粮液集团,但该责任不同于许某在此案中对淘宝所负的违约责任,一审法院将此合并考量,二审法院难以认同。
判决书最后说道:本院认为,打假和净化网络购物环境不单是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平台内经营者和平台经营者均有规范经营的义务……本院酌情确定许某赔偿淘宝损失2万元,改判律师费等合理支出2.3万元。
“淘宝打假系列案”获法官专家点赞
宣判后,审判长刘力副院长表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基于服务协议的约定进行打假,一定程度上起到净化网络购物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电子商务环境也是营商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本案表明我们司法对打假的力度和决心。”
去年7月20日,被媒体称为“电商打假第一案”在沪落槌,出售假冒皇家玛氏猫粮的姚某判赔淘宝12 万元。目前,该案入选 2017 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认为,该案释放了法院鼓励电商平台源头治理假货的司法信号,值得点赞。
“2018年我们将联合一切假货受害主体,包括品牌方、消费者和正品卖家,聚力合围打击制售假者。”阿里巴巴集团高级法务专家张译文向记者透露,阿里将于近期启动起诉售假卖家专项月,首批计划对100个售假卖家展开追偿。
(中国日报上海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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