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读图|上海老人案件最多不是分家产!法院大数据:这类纠纷不仅最多还有团伙专盯老人
上海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依据《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全市户籍人口1449.98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57.79万人,占总人口的31.6%,比上一年增加1.4个百分点。
随着老年人口的增长,涉及老年人的案件、纠纷也不可避免地呈现上升趋势,中心城区因老龄化趋势最明显,相应纠纷也相对高发。1994年3月,静安区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成立了涉老民事审判庭(以下简称老年庭),专门审理一方当事人为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普通民事案件。今天下午,静安法院发布了该院老年庭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的民事案件审判情况。
调解和撤诉为主要结案方式
案件数量情况
从收案数量上看,三年来老年庭受理的涉老民事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15年老年庭收案941件,2016年收案1063件,今年截至9月30日,老年庭已收案1004件。在受理的这些案件中,调解和撤诉是结案的主要方式,平均占比超过50%。
结案方式变化
从老年人的诉讼地位来看,在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期间所结的2778件案件中,老年人仅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的为1092件,占39.3%;老年人仅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的为993件,占35.7%;老年人仅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为2件,占0.1%;涉案双方均有老年人的案件为691件,占24.9%。
涉老案件年龄层分布
从当事人年龄层次来看,低龄老人参与诉讼比例较高。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期间所结的2778件涉老民事案件中,涉及60-69岁老年人的案件为1863件,占67.0%;涉及70-79岁老年人的案件为618件,占22.2%;涉及80岁以上老年人的案件为297件,占10.7%;其中最高龄当事人为98岁。
案件类型分布
有“套路贷”团伙盯上老年人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在银行贷款限制以及部分老年人不懂法、不知法、盲目追求高额利息的背景下,针对老年人的民间借贷纠纷一定程度上呈上升趋势。截至今年9月30日,静安法院老年庭本年已受理民间借贷纠纷492起(其中331起属原闸北区人民法院管辖)。据老年庭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该庭受理的老年人仅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的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借贷纠纷被告上法庭。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老年人缺乏证据意识,不知道保存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往往到成了被告才意识到问题。尤其是从去年开始,有些‘套路贷’团伙盯上了老年人,情况更加严峻。”据介绍,在老年庭受理的案件中,借贷双方常常不签订借条或书面协议,或仅仅由借款人出具一张内容简单的借据;或者在借款的约定上,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有的没有约定利息,有的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还有借款合同或借据格式不够规范;有时,老年人会同意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款项,没有相应银行转账凭证或者取款记录等。
为涉老审判开辟绿色通道
为更好地维护老年人的权益,静安法院老年庭在审判工作中开辟了“绿色通道”,为老年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保护措施。对老年人因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提出的诉讼,严格遵守审限要求,努力提高审理效率,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对老年人自行取证确有困难的,审判人员可根据案件审理需要,视情况依职权调取相关材料;对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涉老案件,贯彻方便老年人诉讼的原则,根据案件情况到当事人家中或就近开庭审理。
同时,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对于通过法律援助途径提起诉讼的,简化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的办理手续;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确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当事人,及时联系司法行政机关,建议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于工作中出现的较为集中的问题,积极与司法局、民政部门等单位开展商讨,由各机构联动促进老年维权工作的开展。
针对老年人风险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法,举证能力较弱等问题,老年庭选取部分典型案例,邀请本区内的老年人前来旁听,甚至尝试“下地区开庭”、“上门调解”,促进老年人对司法程序的认识。今年5月,老年庭便邀请静安区曹家渡街道40余位居委干部、调解干部以及老龄群众旁听一起因旅游引起的健康权纠纷。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就类似案件以案说法,为老年人维权上了生动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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