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次从法官助理中遴选初任法官 在全国首创“庭审面试”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9-04 16: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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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上海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上海首次启动法官助理遴选初任法官工作的背景、意义、程序及特点作了深度解读。

2015年,上海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法官入额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两批法官入额,第三批法官入额正在有序推进中。此次遴选是上海首次从法官助理中遴选初任法官,它既是进一步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创新之举,同时也是完善法官选任制度、保持法官队伍良性发展的应有之意。

据统计,上海目前有法官助理1939人,这支队伍已具备一定规模,资历、能力等各方面条件已臻成熟。在法官员额使用上,上海使用员额数为29.7%,为法官助理预留了合理空间。

“这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上海高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郭伟清向记者介绍,根据中央《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的规定,上海高院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形成了目前考核与考试相结合,全市统筹、竞争择优的初任法官遴选方案。同时,遴选实行统一平台,统一遴选,高、中级法院的法官助理遴选为初任法官后,将统一到基层法院任职。

“以后,基层法院的法官从全市法院法官助理中择优遴选,高、中级法院的法官从下级法院的法官中逐级择优遴选,上海将逐步构建法官职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郭伟清说。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上海此次法官助理遴选方案一共细分为八个步骤,分别是申请报名、岗位承诺、基本条件审查、业绩考核、考试面试、遴选委员会遴选、上海高院党组审议、任命法律职务。

其中,考试面试环节中的“庭审面试”方式在全国尚属首次。所谓庭审面试,即由考生担任办理案件的法官进行模拟开庭,上海全市法院资深审委会委员担任面试考官,部分优秀入额法官担任案件当事人,该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审判程序的熟练度、规范性以及庭审驾驭能力。

“这次考试包括的法学理论笔试、文书撰写笔试和庭审面试,就是对照法官应具备的法学理论知识、文字表达和庭审驾驭三大能力。” 上海高院干部处处长张晓立说。

目前,通过前期申请报名、岗位承诺、资格审查、业绩考核等程序,上海共有296名法官助理于9月2日参加了遴选考试,这些法官助理平均年龄32.5岁,其中最大48岁,最小28岁。他们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85.5%的法官助理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平均从事司法工作6.6年。

根据遴选方案,参加遴选的法官助理除应符合《法官法》的基本规定外,还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任法官助理满一定年限。同时,上海高院在考生的职业操守、任职回避、身体状况等方面严格把控,不符合条件者“一票否决”。

据悉,上海法院将在9月中旬举行庭审面试。此后,通过考核、笔试和面试的法官助理将按1:1.2的比例提请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择优遴选。一旦遴选为初任法官后,他们将统一到基层法院任职。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经验的积累来自于一个个案件的审理,一个个当事人的面对。只有通过基层审判一线的磨练,新法官才能逐步成为行家里手,既完成自身的成长发展,又能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缓解上海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张晓立说。

“从法官助理中遴选初任法官,与法官入额工作的目标和内涵一脉相承,它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丝毫不亚于法官入额这块‘难啃的骨头’。上海高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放在上海法院队伍发展的全局、放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全局中去谋划、去推动,这项工作对于形成上海全市法官统一管理格局具有促进作用,同时对于完善法官助理管理制度具有引领效应。”郭伟清表示。(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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