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户籍标准分72分

作者:樊丽萍 来源:文汇报
2017-08-08 05:08:29
分享

东方网8月8日消息: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最新发布的《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今年进沪就业申请户籍的标准分为72分。评分指标包括:最高学位和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用人单位要素分等。

在毕业生要素分中,按最高学位、学历,博士研究生为27分、硕士研究生24分、学士本科生21分。按毕业学校,则分为三类: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原“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原“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可评15分;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其他原“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评12分;第三类为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评8分。

在用人单位要素分中,上海注重引进重点领域人才。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毕业生以及和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均可评3分。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也可获评3分。

此外,对于自主创业,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企业经营情况良好的毕业生,可评5分。这类毕业生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发起人(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补入资金的创业情况),在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

分享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