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零容忍 近五年公诉近2万人

作者:周文婷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6-26 13: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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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全市各禁毒部门的努力下,上海毒品犯罪的总体形势保持稳定可控,但受国际毒潮持续泛滥扩散影响,本市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在6月26日 “国际禁毒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众介绍上海检察机关2012年以来在打击毒品犯罪、办理毒品案件中的一些工作情况,以期进一步彰显检察机关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营造禁毒宣传良好氛围,更好地促进上海社会治安稳定。

一、毒品犯罪案件起诉情况及特点

2012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严格履行公诉职能,坚持依法从严打击毒品犯罪,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新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18617件20961人,经审查后提起公诉17357件19110人,所有起诉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对遏制毒品犯罪高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有效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从起诉案件看,本市毒品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所占比例较高。五年来,该类案件平均占提起公诉的毒品犯罪案件的七成以上。如在2015年提起公诉的3928件毒品案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为2816件3083人,占71.69%。此外,容留他人吸毒有721件754人,占毒品案件的18.36%,非法持有毒品382件401人,占9.73%,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4件4人,强迫他人吸毒2件2人。

二是涉案毒品以冰毒为主,新型兴奋剂与致幻剂不断增多。涉案毒品除传统的海洛因、大麻、吗啡、摇头丸、可卡因等,还有如氯胺酮(K粉)、茶粉、开心水、麻古、恰特草、美沙酮、咖啡因、尼美西泮等新型毒品。其中甲基苯丙胺(冰毒)的数量约占所有毒品的75%左右。

三是涉案人员平均年龄较低,无业人员比例较高。据对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情况分析,其中40岁以下涉案人员占54.2%;41-50岁占25.5%;51-60岁占19.9%。女性占20.7%,本市人员占四成以上。如在2015年起诉的4248名毒品犯罪被告人中,无业人员有2995人,占70.5%。外省市人员2275人,占53.56%,主要来自安徽、四川、福建、广东、黑龙江等省;还有韩国、几内亚、加纳等外国籍犯罪人员。

四是大宗毒品交易案件呈上升趋势。以上海检察机关在2015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组织的全市性打击毒品犯罪集中公诉为例,起诉的193件案件中,涉毒重量在1000克以上的有47件,占17.3%。2016年一分院办理的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中,涉案毒品数量达93公斤。

五是通过网上交易或快递、邮递等方式实施犯罪成为新动向。有的被告人将毒品伪装成普通货物或商品,通过快递的方式运送毒品,或通知对方通过收取快递的方式取得毒品。有的事先通过网上银行或支付宝、微信转账支付毒资,后当面交付毒品,实行“人毒分离”、“钱货分离”的“收付两条线”。有的被告人利用微信发送语音或支付宝“阅后即焚”等新功能躲避侦查,这些都给毒品案件的查办增加了难度。

二、严格依法办案,精准打击毒品犯罪

上海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及市委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方针,通过建立健全毒品案件办理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质量,稳、准、狠地打击毒品犯罪。

一是突出毒品犯罪的打击重点。对于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和毒枭、职业毒犯、毒品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处。同时,对“零包”贩毒、多次贩毒人员及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屡禁不绝的“末端”毒品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政策,体现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二是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出庭公诉。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毒品犯罪案件,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从源头提高案件质量,夯实诉讼基础;通过建立重大毒品案件的庭前会议制度,提升庭审效率和质量;针对毒品案件侦查人员在侦破过程中参与度大、亲历性高的特点,积极探索侦查人员出庭工作。通过采取模拟庭审、实战演练等方式,确保疑难复杂案件庭审效果。

三是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坚持在每年的“6.26国际禁毒日”前夕,组织开展打击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诉活动,自2012年至2016年的五次集中公诉活动中,上海检察机关共将956件毒品犯罪案件的1248名被告人集中向法院提起公诉,涉案毒品数量共计1697公斤。今年全市检察机关的“6.26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诉”活动正在进行中。

(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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