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回应社会各界对校园欺凌问题的关切,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5月27日下午,上海检察机关以“防治校园欺凌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部分在沪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30余人参加了活动,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龚培华出席。
会上,龚培华副检察长通报了2016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未检工作情况及参与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的情况,并与代表、委员及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座谈交流。会议还播放了上海未检工作宣传片及我最喜爱的上海未检检察官(团队)事迹介绍,我最喜爱的未检检察官及团队代表做了交流发言。
2016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立足未成年人检察(以下简称“未检”)职能,依法惩治和预防校园欺凌,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司法保障。2016年,全市各级未检部门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分别同比下降12.5%和16.3%,犯罪预防成效显著。共受理审查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167件202人,审查起诉182件213人,其中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起诉率达到99.2%,均获有罪判决。对85名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适用“一站式”取证和保护机制,为未成年被害人落实法律援助137人次,心理疏导93人次,帮助获得司法救助、经济救助85人。
其次,依法少捕慎诉,落实教育矫治措施。未成年人不捕率、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不诉率,分别同比上升7.2、7.1、7.2个百分点;对640名不捕、不诉未成年人落实观护帮教、监督考察措施。同时,积极开展犯罪预防工作。落实特殊预防,对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触法未成年人,落实特殊教育矫治措施472人次;开展法制宣传,举办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活动239次,受众达63000余人。对185名失职家长责令加强管教,对329名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亲职教育,推动提升家庭监护教育能力。
2016年以来(截止今年4月),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依法办理校园欺凌犯罪案件:受理审查逮捕23人,受理审查起诉60人,分别占受理总人数的1.7%和3.5%,数量不大,比重较低,但仍予以充分重视;对参与欺凌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同案未成年人落实教育矫治措施19人,起到惩戒、警示和预防作用;对未成年被害人落实法律援助18人,开展心理疏导16人,提供司法救助2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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