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家事审判法官论坛”在沪召开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5-05 13: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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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为期1天半的首届2017中国·上海“家事审判法官论坛”在沪召开。此次论坛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华东政法大学主办,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中美老龄问题研究中心承办,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协办。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上海高院副院长黄祥青、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顾功耘等出席了开幕式。参加此次论坛的有来自华东地区近50个法院的法官以及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大学等院校的专家学者等共计130余人。

家庭的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为了积极应对家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类型趋于复杂多样、矛盾化解难度加大等现实情况所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妥善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选择了约100家法院,启动了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其中上海徐汇、金山、普陀和静安4家基层法院参与试点。为顺应家事审判改革需求,总结家事审判改革经验,研讨家事审判理论,改革试点近一年之际,上海高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共同举办“家事审判法官论坛”,旨在搭建家事审判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交流平台,为家事审判改革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深入推动家事审判改革。

据介绍,近一年来,上海法院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努力构建家事审判专业化、社会化、人性化的新模式。徐汇法院率先设立家事审判专门法庭,实行家事案件的集约化审理,并与区公安分局、司法局、教育局等单位合作,启动了家事审判综合协作平台;金山法院在原来婚姻家庭合议庭、涉少民事合议庭的基础上改建为家事审判合议庭,并与各街镇司法所共同构建“八公里调解圈”,由家事法官协助各司法所进行家庭矛盾的前置性调解,将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静安、普陀法院采用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合并的试点模式,在家事审判中有机融合了少年司法中成熟的柔性司法理念、非对抗的审判方式以及与社会联动的特殊保护机制,同时注意保持家事案件和涉少案件审理的相对独立性,在涉少案件审理中突出“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坚持少年审判应有的特色。此外,试点法院善借外力,与各区的妇联、青保办、司法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拓宽家事审判工作的辐射面,同时注重家庭关系的修复,以调为先,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有矛盾的家庭成员修复受损的家庭关系。据统计,2016年下半年,4家试点法院家事纠纷诉前调解成功率达49%,引导进入家事诉讼中后,诉中调解率达51%。

“当然,试点中我们也遇到不少困惑。”黄祥青告诉记者,“如家事案件中对未成年人利益的特殊保护、弱势当事人举证困难的问题、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中社会支持力量不足的问题等等。因此,当前背景下,召开这次研讨会尤为必要。”

此次论坛设置了家事审判诉讼程序、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3个议题,分专场进行探讨。其中,家事审判诉讼程序议题专场的讨论热点有家事审判的改革路径、家事审判特别程序的构建、法院家事调解机制的完善、探望权的执行问题等;婚姻法议题涉及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共同债务的认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离婚诉讼冷静期等热门话题;未成年人保护议题专场则聚焦未成年人的利益保护,就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未成年子女抚养费问题等深入分析。论坛上,各地法官、学者齐聚一堂、畅所欲言,就亲历案件提出问题、分享经验,体现了论坛鲜明的实务特色和跨界交流优势。

会后,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中美老龄问题研究中心还将把提交本次论坛的论文,特别是评选出来的优秀论文集结成册。据悉,该研究中心是国内首个中美高校间老龄问题合作研究机构,目前已与家事审判改革的部分试点法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以期在老年法律问题研究的基础上,继续扩展并推动家事领域的合作研究,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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