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法院举办“‘互联网+’行动下的新用工形态”研讨会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4-20 19: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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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传统行业”不仅带来了经济形态的变革,为传统经济注入新的活力,也给传统用工关系增添了新的概念内涵,在新型用工形态下,“打卡”、“坐班”已不再是唯一的上班模式,“网约”、“派单”等正成为当下潮流。如何准确认定这种新型用工关系,并对此类新型案件作出迅速反应,成为司法面临的新挑战。

4月20日,上海一中法院与上海财经大学共同举办以“‘互联网+’行动下的新用工形态”为主题的研讨会,邀请到上海法院系统的法官,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教授,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促进中心等主管部门的专家,以及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悦管家”等网络服务平台,旨在倾听各方观点,加深对共享经济的了解和认识,重新思考“互联网+”背景下用工法律关系的认定,以更新“互联网+”背景下的司法“词库”,增强司法对新型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研讨会由上海一中法院刘力副院长主持,上海一中法院陈立斌院长代表该院致辞,期待通过此次研讨会,深入剖析“互联网+”行动下的新型用工形态的特点,不断提高法院处理新型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能力和实力,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的功能。研讨会围绕“互联网+”行动下用工形态的新发展、“互联网+”行动下新用工形态规制的价值取向、“互联网+”行动下新用工形态规制的路径选择三个主题进行讨论,发言嘉宾分别从自身领域出发,对共享经济模式、远程劳动概念、 “平台+服务”新类型用工关系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通过此次研讨会,上海一中法院倾听到来自就业保障机构、高校、企业的不同声音,为下一步审理“互联网+”行动下的新型劳动争议案件明确了思路,具体来讲:第一,要直面法院判决所要体现的价值理念导向问题,“互联网+”代表新发展方向,因此在审理中,要保障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促进新业态的健康发展,实际上,两者本身并不矛盾;第二,要提升我们的法律适用能力,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原则下,做好利益平衡,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为经济的发展留有空间,做好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经济发展之间的协调;第三,要不断优化裁判理念,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此次研讨会紧跟互联网创业潮流,新观点、新思路荟萃,将司法与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共享经济新模式紧密“互联”。上海一中法院希望汲取本次研讨会的成果,认真总结相关案件的审判经验,提炼此类案件的适法原则,尽最大努力做好“互联网+”行动下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司法保障工作。(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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