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峻的交通现状,只增不减的私家车数量……种种交通状况是很多出行者所担忧的。自2016年3月24日上海开始实施交通大整治以来,整治行动逐渐深得民心,成效也十分显著。交警针对十类群众怨声最高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的大整治。时隔一年,如今随着2017年3月25日,被网民们赞叹为“史上最严”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也开始正式实施了。
新的交通管理条例的实施主要目的与交通大整治初衷一致,为了整治交通乱象,改善交通环境,提高行车素质,让市民群众逐渐将法铭记于心,严记于行。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危险驾驶类以及交通肇事类的案件从2015年741件下降至2016年的642件,总体案件量减少约13%。这个数字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交通类案件的治理力度以及效果。趁着此次新交规的出炉,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为广大车友朋友们提供两个交通肇事的案例,提高警惕,安全出行,防范于未然。
非机动车道超车撞死人 逃逸九年后终自首
2007年3月某日,闵行公安分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闵行区某小学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交警立刻赶往现场。经现场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梁某驾驶一辆重型普通半挂车行驶在某中心小学附近时,遇到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时,未依次排队,从前方车辆的右侧非机动车道内超越行驶。此时恰逢被害人王某骑行一辆自行车至该地点,不料,两车相撞,被害人倒地受伤,经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身亡。
时隔九年,到案后的犯罪嫌疑人梁某向司法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这九年他内心受着煎熬,当时的场景也历历在目,脑海里一直挥之不去。面对承办检察官的讯问,他回忆起当年3月那天,他驾驶着大货车由北向南行驶到某中心小学门口。因为路面机动车道上车辆较多排着队。见此景,焦急的梁某耐心有些耗尽了。看到右侧非机动车道上非机动车辆较少,梁某便提起一点车速,向右借非机动车道行驶。
据梁某回忆,他驾驶货车超过一辆自行车后,他看了下左侧的后视镜,与此同时,他听到了右侧后轮发出压到东西的声音。情急之下,梁某急忙刹车。下车后,他发现自行车边倒着一名女子,惊魂未定的梁某便拨打了110。警察来到后,梁某出示了伪造的假驾驶证,便传唤到派出所里做笔录。
据犯罪嫌疑人梁某供述,他在所里做的第一份笔录都提供的是假驾驶证上的姓名。随后民警让其回家等通知。当梁某得知被撞女子送医后不治身亡的消息后,这犹如一道晴空霹雳,梁某深知以自己当时的经济条件无法赔付那么多的钱款,便匆匆忙忙逃回了外地老家。2011年,梁某鼓起勇气向公安机关再次投案自首,在取保候审期间,又一次因为内心的恐惧,逃回了老家。直至2016年,梁某老家派出所的民警上门给他家里人做工作,梁某终于醒悟,自己无论怎么逃避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这次,梁某头也不回地走向了老家派出所自首。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犯罪嫌疑人梁某向闵行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梁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上海市新交规出台后,像出现本案中冒用他人姓名伪造驾驶证或者擅自更改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等都将会一次性扣除12分。在新交规第二十五条中也对买分卖分等行为加重了处罚。其次,像本案中因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将受到扣除2分的处罚。
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像本案中致人死亡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新交规第五十八条还规定“发生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相关信息也将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梁某驾驶的车辆经检验不符合技术标准、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在新交规中“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也将会受到扣除3分的处罚。
更加严格的新交规的出炉告诫着那些心存侥幸的肇事者,事故后切勿逃逸,要勇于承担责任,虽然逃逸后能逃过一时,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终将受到法律更加严肃的制裁。但与此同时也提醒广大车友们,此次新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也将更严格的将“买分卖分”、“交通事故后逃逸”以及“一年内有5次以上交通违法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纳入征信系统。
超速右转撞上逆向电动车 肇事司机拨打120后逃离
2016年12月某日,120急救中心向闵行区公安分局报案称在某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受伤并送往医院抢救。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但此时肇事司机已经逃离。当日下午,肇事司机马某又至派出所投案。在接受司法机关的讯问中,犯罪嫌疑人马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马某供述,当天凌晨4时50分左右,他以每小时55-61公里左右的车速驾驶一辆小轿车在某路口右转弯,这时一辆电动自行车沿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当时马某驾驶的车速一直保持在每小时55-61公里左右,当发现电动自行车时已经避让不及。撞上电动自行车后,非常恐慌的马某便急忙下车查看,发现被害者林某瘫倒在地,电动车也已经被压在车身底下。据马某供述,因为第一次经历交通事故,他顿时感觉身体不太舒服,就自行打了车逃离了现场。当问及在拐弯路段车速如此之快的原因时,犯罪嫌疑人马某告诉承办检察官,因为当时路面上行驶车辆较少,他没有太多顾虑,疏忽大意了。
根据闵行交警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犯罪嫌疑人马某在路口右转弯时,没有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不能及时发现迎面驶来的电动自行车。而在事发前,马某的行驶速度为每小时55-61公里,超过法律规定的转弯时30公里的最高时速,且事发后弃车逃离事故现场,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成伍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并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交通肇事罪。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已对犯罪嫌疑人马某批准逮捕。
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马某因凌晨行驶车辆较少,而抱着侥幸心理,将拐弯车速行驶至每小时55-61公里,大大超出了转弯时30公里的最高时速,而被害者林某也因逆向行驶在马路上,从而导致了这场事故的发生。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在现场等待交警,这是法定义务。如果在交警还未赶来前离开事故现场,不论是你自己还是委托朋友拨打过报警电话,都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本案又可以引出调整后新交规中扣分的违章行为,若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由原来的扣2分调整为扣3分。检察官认为,新交规虽然增加了所扣分数,但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提高行车素质,强化车主对礼让、避让行人的安全意识,改善交通环境。与此同时提醒广大机动车以及非机动车辆的车友们,行车应时刻提高警惕性,遵守交通法规,切勿抱一时侥幸心理铤而走险,既触犯了法律法规,又危机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新交规的出台还首次将校车列入其中,体现了此次对交通管制的重视以及决心。扣分处罚更加严厉,不是单纯的扣除一定分数或者给与相关处罚,目的是为了通过这些措施使得老百姓将这些法律法规铭记于心,提高警惕,尊重与重视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产生。最后,我们也应为促进社会中更加和谐的人车关系,营造更加令人放心的交通环境而不断做出努力。
(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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