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若年轻 岁月不老——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干警倪爱春

作者:周文婷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3-24 13:22:10
分享

初见监所科的倪爱春同志,便觉得是个精神抖擞的爷叔,不高的个子,炯炯有神的目光,进入检察机关二十年,骨子里的军人气质依旧鲜明。采访才进行了一会儿,门外便“老倪”长“老倪”短地喊个不停。打趣说“科里一刻都离不开你啊”,老倪立马纠正“不不,离了谁都不行”,随之露出认真的“微”表情。

老倪是个经历丰富的人,四十岁之前奉献给军旅,四十岁之后转业到检察院,之后,反贪、农场检察院、公诉、监所都去过,每一处都是贡献突出。几十年如一日地拼搏与顽强,赶超与自律,满腔热诚,扎实作风,他是每个人心里发光发热的“人民公仆”,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好榜样。

不惑?路转角检察

老倪一进检察院,便被分配到了反贪局工作,作为一名年过四十,在部队渡过二十个春秋,并已是副团级干部的他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干起,面对陌生的环境,过去就只是意味着“空白”,面前的一切都得从零开始……那段日子里,他的那辆“老坦克”在无数个风雨里往返于三十多里外的家和单位,每天他都是第一个走进办公室,一头是学龄中的孩子,一头又是自己在业务上的道道关卡。倪爱春没有气馁,他一方面虚心向同志们请教,一方面自己刻苦钻研,挤出时间自学法律专业课程,每天晚上都要学习到深夜。他是一个和时间赛跑的人。他在“风雨”中前进,亦在困难中收获。

“梅花香自苦寒来”,凭着他那股坚韧不拔的毅力,愣是在进院的第二年就以优异的成绩顺利地通过了助理检察员晋升考试,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先后拿到了法律专业的专科文凭,计算机应用证书以及有关的本科学历等,并在工作实战中连续破获大要案。除办结的大量线索外,两年里查办7案10人,其中贪污3件5人,受贿案为3件2人,挪用公款1件。特大案为2件,大要案3件,达到结案率的70%。一句话,他用成绩征服了大家。

反贪?火眼破要案

反贪工作既是团队力量和智慧的集中,也同样离不开一个侦察员细致到位的探究。在工作中,倪爱春既不忘积极配合协助,也不失主动进攻,个人突破。担任主侦检察官期间,他深挖细究,全面取证,环环相扣,破获了众多大案要案。

在办理某公司单位受贿一案中,由于该厂效益亏损,帐册混乱,在审计过程中很难看出问题,倪爱春便不顾辛苦地多次到该厂仓库翻阅凭证,细致审查,发现该厂与某一单位存在大量业务,而相关的业务却产生了大量重复的白条收据,这一不正常的情况立即引起了他的注意。发现问题后,倪爱春抓住疑点,进一步展开侦查,在加大审讯力度之后终于查获了该厂在此业务过程存在单位受贿的犯罪事实。当时单位受贿罪案类型案件的突破在本市仍属空白,由于该案定性准确及证据细致全面,赢得了市检察院的重视和肯定,并作为典型案例被广泛宣传报道。

同样在侦查“施某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中,倪爱春也凭着他的“火眼金睛”不断扩大战果,使犯罪嫌疑人无所遁形。这原属一起简单的自首案件,但倪爱春并未被其一纸自首书所迷惑,经过多次与犯罪嫌疑人的交谈,他对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及兼职情况、工作环节等作了详细的调查了解,对其作案手法作了认真的分析,发现犯罪嫌疑人除了涉嫌其自首的罪外,还有其他的犯罪嫌疑。尽管犯罪嫌疑人屡屡翻供,倪爱春仍对案情的扩大作了果断的判断,采取步步进逼的方法,在其强大的攻势下犯罪嫌疑人终于彻底交待了犯罪事实,案件性质也由原先的一罪变为二罪,真正揭示了该案的实质。

公诉?善思巧定罪

反贪的经历练就了倪爱春的火眼金睛,进入公诉科快速办案组专门办理盗窃案件后,他继续发挥这一长处,一方面对公安机关取得的证据仔细地研究分析,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另一方面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做到不枉不纵。同时,倪爱春还仔细研究法律条文,面对疑难杂案,巧定罪名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在一起案件中,七名犯罪嫌疑人事先预谋,盗窃出租车内的计价器及空车灯等物品,并将写有“要东西发短信”的字条放在车内,要求被害人打款至指定账户以赎回被窃物品。由于犯罪金额未达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七人的行为难以定罪。正在大家焦头烂额时,倪爱春对照法律条文,运用犯罪竞合的理念,提出七人行为“分别实施了盗窃和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系牵连犯,司法实践中应对两行为从一重罪判处”。法律理念的准确运用,加上倪爱春与组员们的据理力争、坚持不懈,七人最终被判处为盗窃罪,正义得到了伸张。

监所?“抓”“抢”“创”并举

新进院的干警去看守所提审,说驻监所有个快乐的老同志,进进出出忙的不亦乐乎。政治部的干警也说,监所科的老倪虽然年近退休,但工作上处处走在前面,自2014年起连续三年被评优秀公务员,多次荣立三等功,心态一点都不老。离开一线办案部门后,倪爱春被调入监所科,成了大家口中的“老倪”,但他时刻告诫自己“年龄可以老,心态不能老,在工作的质量和数量上,以年轻人的标准要求自己。”

老倪“不老”,喜欢“抓”常见常新的工作。普陀区看守所集中羁押本市四个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老倪又上心了。一次老倪知道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邹某某正在被提讯,他立即赶去检察,发现提审人员没有带合适成年人,在当场提出口头纠正后,又按法律规定制发了纠正违法通知书进行纠正。那年,紧盯类似情况,连发六件纠正文书,此后基本杜绝再发生。问老倪为啥盯着这块不放,老倪淡淡地说:“那些也是些孩子啊”。

老倪“不老”,积极“抢”着办。2016年春节前一个星期,科里同时来了六个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案件,此时,离春节只有四个工作日,好几位同志即将回家乡过年,老倪立马将四个案件“抢”到手,并在四个工作日,完成了必经审查程序,向相关办案部门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2016年,老倪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0件,“抢”去了科里受理数的一半。

老倪“不老”,和年轻人一样喜欢创新。科里开展对留所服刑人员罚金刑执行监督工作的尝试,老倪并没有因为是项新工作,没有现成模式可借鉴而畏首畏尾,而是毫不犹豫地接下了此任务。在之后的过程中尽管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但老倪凭着挖掘精神,渐渐总结了一套经验做法。那段时期,因酒驾入所服刑的人数逐渐增多,老倪针对这些人经济情况好,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特点,从诚信系统入手,将缴纳罚金和对方的个人和公司发展联系起来,引导对方在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作出选择,才一年就有十人次主动缴纳了罚金,合计缴纳罚金人民币1万8千余元人民币。

二十年检察岁月,倪爱春虽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无时不在显示着朴实无华的榜样作用。一个人的秉性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倪爱春的拼搏与顽强,赶超与自律,源于吃苦耐劳的军人气质,源于骨子里的使命与责任感,在一次次审讯中,一次次突破中,法律的尊严得到了捍卫。可是直到今天,倪爱春还是谦虚地表示他所做的一切只是尽职而已。“参军就是做让人民放心的好子弟兵,从检就要做让人民满意的好检察官”,倪爱春坚守着自己的信仰,任凭岁月呼啸而过。

(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

分享
标签: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