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73.9%的外来农民工租赁私房居住,外来农民工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为12.3平方米。同时,本市外来农民工中已婚的占80%。其中,夫妇共同来沪的占82.2%,由此引出的留守儿童问题值得关注。记者昨天从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获悉,2012年末,本市外来常住人口为960.24万人,占全部常住人口的40.3%。其中,逾7成为农民工。
绝大多数未申请公租房
据悉,2012年末,本市外来常住人口为960.24万人,占全部常住人口的40.3%。其中,逾7成为农民工。本次调查数据源于2012年城乡住户一体化摸底及开户调查,调查对象为1316个农民工家庭。
调查显示,本市外来农民工家庭户平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为12.3平方米,低于本市城镇家庭常住户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
另外,租赁私房的外来农民工占73.9%,租赁公房的占4.5%,家庭月均房屋租金为538元。其中,中心城区达1279元,浦东新区为523元,闵行、宝山等近郊地区为513元,金山、青浦等远郊地区为326元。此外,本市外来农民工家庭户占8成以上,以夫妻同住和3口之家为主,户均人口为2.2人。从居住类型看,78%的本市外来农民工居住在公寓等普通住宅,居住在集体宿舍和工棚的占19.4%,居住在餐馆、发廊、集贸市场、商铺等工作地的占2.6%。
值得一提的是,受租金偏高和交通不便的因素影响,绝大多数外来农民工并未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表示,尽管部分企业和乡镇筹建了一些农民工公寓和用工宿舍,但仍“杯水车薪”。
六成对婚姻满意
市统计局同日发布了本市外来农民工婚育情况,调查数据源于2012年第4季度外来农民工专项调查,调查对象为1017个农民工。
据悉,本市外来农民工中已婚的占80%,平均年龄为38周岁,且配偶是老乡的占90.5%。未婚的占15.2%,平均年龄为23.5周岁。男性农民工已婚率达80.2%,未婚率15.4%,分别高出女性农民工0.9个百分点和0.8个百分点。表示与配偶关系比较好的占78.4%,表示关系还可以的占19.6%,表示婚姻关系仅能维持的占0.5%,夫妻经常吵架的仅占0.1%。对自身婚姻表示满意的占62.1%,表示比较满意的占31.9%。
从生育情况看,本市已婚外来农民工平均生育1.5个子女。其中,生育1个子女的占47.2%,生育2个子女的占39.3%,生育3个子女的占6.6%。另外,72.9%的受访者认为生育2个子女较好。
由于观念转变,越来越多的已婚外来农民工更加注重生活质量、情感需求,更多选择举家共同来沪工作。本市已婚外来农民工中,夫妇共同来沪的占82.2%,在沪共同居住的占76.6%。且由此引出的留守儿童问题值得关注。本市已婚外来农民工子女留守老家的占53.8%,其中14周岁以下的占67.3%。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抚养和教育问题已成为城市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一大问题。此外,据测算,分居的已婚外来农民工占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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